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 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公司,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 常经营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1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梁戈夫 封业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