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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氏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12-1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各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
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
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
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
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1、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
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2、《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
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
目的,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
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1、激励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层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
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
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对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石爱萍                               黄升群




        陈宝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