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 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1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梁戈夫 封业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