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 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属于房屋销售时办理银行按揭过程 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是为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商业用房销售目的而必需的、 过渡性的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梁戈夫 封业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