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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氏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2023-03-21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

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增加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内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董事会职权范围                    第六条   董事会职权范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东大会报告工作;                          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


                                      1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           (八)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等事项;                             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

方案;                                   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 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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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

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

                                     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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