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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丰控股: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8-10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监事刘冀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公司监事刘冀鲁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
期间自 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85,314 股,
减持价格不低于 45 元/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开始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监事刘冀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刘冀鲁先生本次
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监事刘冀鲁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
持计划期间内,刘冀鲁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均价(元/股)

                         2018 年 8 月 29 日—
            大宗交易                                  0                 0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刘冀鲁
                         2018 年 8 月 29 日—
            集中竞价                                  0                 0
                         2018 年 12 月 28 日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监事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公司股份 90,767,412 股(其中通过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股份 688,2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541%;本次减持计划
期间刘冀鲁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刘冀鲁持有公司股份
90,767,412 股(其中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股份 688,284 股),占公司总
股本 2.054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内,刘冀鲁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
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
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刘冀鲁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规情形,刘冀鲁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该计划内剩余未实
施的减持额度自动作废。
    2、刘冀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刘冀鲁《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