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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丰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19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12 名,实际参与董事 12 名。会议
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
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
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
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
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
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
数不低于 888.89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 亿
元、回购价格上限 4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444.44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
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
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本议案董事张锐弃权,弃权理由:本人由深圳市招广投资有限公司委派并经
顺丰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选聘为董事,因委派方未能在会议结束前完成审批流
程,故该议案本人弃权。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激励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
财 务 顾 问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