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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丰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8-0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顺丰控股

股票代码:00235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国际机场航站四路1111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盈峰中心2601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5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顺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顺丰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顺丰控股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4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德控股      指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顺丰控股、上市公司     指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国际机场航站四路 1111 号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盈峰中心 26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卫

注册资本            11,34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96064N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货运代理;经济技术咨询,技术信息咨询;以特许经
                    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经营范围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5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王卫,持股 99.90%
主要股东
                    林哲莹,持股 0.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卫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王卫先生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为上市公司实际

                                         5
控制人。除通过明德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王卫先生未直接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王卫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王卫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王卫     珠海随变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王卫     广东数程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2017年8月23日至2020年8月3日期间因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转股的原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累计达到了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主动

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

人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德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701,927,139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64.5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明德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01,927,139

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59.3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27,337,311 股股份以募集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明德控股

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稀释比例为 3.33%。

    2、上市公司因实施 2017 年度、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分别于 2018 年 1 月、2018 年 7 月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

2,556,661 股、5,231,982 股;上市公司因 2017 年度、2018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员工离职及 2018 年度公司考核业绩未达标,分

别于 2018 年 8 月、2019 年 3 月、2019 年 6 月、2020 年 3 月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 36,909 股、440,586 股、3,741,407 股、274,346 股。因

上市公司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使得明德控股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稀释比例累计为 0.05%。

    3、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 5,800 万张可转债,

发行总额为 58 亿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此外

因 2019 年度公司考核业绩未达标,上市公司根据 2018 年度限制性股

                                8
票激励计划于 2020 年 6 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182,222 股。2020

年 5 月 22 日-2020 年 8 月 3 日,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明德控股的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稀释比例累计为

1.91 %。2020 年 8 月 3 日,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明德控股的持股比

例被稀释了 0.91%。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2017 年 8 月 23 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

明德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前明德控股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64.58%,权益变动后明德控股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比例为 59.30%,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5.2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明德控股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占上市公司             占上市公司
股东     股份性质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数 量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股)                 (股)
            合计       2,701,927,139   64.58%         2,701,927,139      59.30%
明 德 其中:无限售       0                 0.00%      2,701,927,139      59.30%
控股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701,927,139       64.58%                 0          59.30%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德控股在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存在被质押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情况
                   持股数量    占上市公司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股份状态       股份数量(股)
               2,701,927,13
 明德控股                         59.30%             质押           990,000,000
                    9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六个月内未曾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

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2020 年 8 月 5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大道 30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称                                                在地          号万福大厦 8 楼 801 室

股票简称       顺丰控股                           股票代码      002352

信 息 披 露 义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宝安区国际机场航
务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站四路 1111 号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                                                      有   □      无   √
               □                                 动人
化
               注:数量不变,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14
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披 露 前 股票种类:   限售股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2,701,927,139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   64.58%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动后,信息披
露 义 务 人 拥 变动数量: 持股 2,701,927,139,未变动
有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变动比例: 59.30 %,减少 5.28 %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15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签署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2020 年 8 月 5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