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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丰控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3-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顺丰控股”)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顺
 丰控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2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49,772,647 股,每股发行价格 5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955.4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07,320,342.8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由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032 号《顺丰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管理,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 募集资金净额 变更后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注
 1     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                 600,000.00   600,000.00   694,257.86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项
 2                                            400,000.00   400,000.00   260,000.00
       目
 3     数智化供应链系统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原计划拟使用 募集资金净额 变更后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注
  4    陆路运力提升项目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5    航材购置维修项目                      200,000.00   190,732.03   190,732.03
  6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   300,000.00   360,000.00
                      合计                 2,000,000.00 1,990,732.03 2,004,989.89
    注:2023 年 3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括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79,888.83 万元人民币。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目前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
  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7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发行
  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
  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
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
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可以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批情况
    顺丰控股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使用,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
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
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认为:顺丰控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顺丰控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意顺丰控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   伟                 宁小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   聃                 龙   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