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关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2016-11-28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6-60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
(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康健”)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
子公司收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永安康健因被举报所经
销的“善美萃固之元营养片”涉嫌违法,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对其进行调
查。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8)。
    近日永安康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津检罚【2015】0079 号-1<重作>),其主要内容为:永安康健进口善美
萃固之元营养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62、63 条的规
定,但是进口申报符合《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
告》(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 2009 年第 72 号)的有关规定,根据行政法信赖保
护原则、比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
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
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及《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
十四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相
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