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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16-12-28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6-6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4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查询,公司

对本次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16 年 5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16 年 5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
并由中国结算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向中国结算公司的查询结果,内幕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公布前 6 个月(即 2016 年 5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不存在买入或

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

幕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