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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公司章程修正案2017-04-27  

						                         公司章程修正案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2 月完成相关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 月 18 日,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2 月 10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8,700 万股增加至 19,645.50 万股。据此对《公司章程》中有关
股本条款进行修正,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条   款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00万元。
                                                  19,645.5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18,700万股,全部为普   公司股份总数为19,645.50万股,
  第十九条
             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