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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3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晓波、骆百能、

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

知函》,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74,8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
                   职务
  称                                     (股)                 例

吴玉熙      董事、总经理               600,000                 0.20%

丁红莉     董事、副总经理              450,000                 0.15%

吴国森       监事会主席                877,922                 0.30%

方锡权        副总经理                 375,000                 0.13%

王志华        副总经理                 375,000                 0.13%

董世豪        副总经理                 1,086,534               0.37%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吴晓波                                 375,000                 0.13%
                 书

骆百能      高级管理人员               240,000                 0.13%
梅松林        高级管理人员            240,000                0.08%

戴享珍        高级管理人员            240,000                0.08%

洪仁贵        高级管理人员            240,000                0.08%

 合计              -                5,099,456               1.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7 年因获得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股份而进行

了资金融资,本此减持主要是融资还款需要;监事本次减持主要是自身资金安排

需要。

    2、股份来源

    (1)吴玉熙、方锡权、王志华、、吴晓波、骆百能、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

丁红莉、戴享珍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2)吴国森、董世豪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注: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因公

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吴玉熙              150,000            25%             0.05%

    丁红莉              112,500            25%             0.04%

    吴国森              219,480            25%             0.07%

    方锡权              93,750             25%             0.03%

    王志华              93,750             25%             0.03%

    董世豪              271,634            25%             0.09%
     吴晓波             93,750           25%                0.03%

     骆百能             60,000           25%                0.02%

     梅松林             60,000           25%                0.02%

     戴享珍             60,000           25%                0.02%

     洪仁贵             60,000           25%                0.02%

     合    计        1,274,864           25%                0.43%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

减持)。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晓波、

骆百能、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不存在与拟减持公司股份相
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上述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

晓波、骆百能、梅松林、洪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晓波、骆百能、梅松林、洪

仁贵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