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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2018-06-20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4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

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选举段伟林先生、吴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第五届监事会监

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

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段伟林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先后任北京六采

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财务科科长;北京汇源饮料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北京金菱一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棕榈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经理;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

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段伟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

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段伟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吴旭先生:1978 年 12 月出生,高中学历,2001 年进入本公司并先后担任公

司生产车间操作班长、生产部调度员、公司后勤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牛磺酸事业部安全环保主管。

    吴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

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吴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