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4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5 日(星期四)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4 日—2018 年 7 月 5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7 月 5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4 日下 午 15:00—2018 年 7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湖北省潜江经济开 发区广泽大道 2 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2 日;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共 81,532,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678%。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 79,096,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35,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65%。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842,7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407,1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35,5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6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勇先生、吴玉熙先生、丁红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1.1 选举陈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1,529,213 股 , 其 中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839,679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2 选举吴玉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1,529,213 股 , 其 中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839,679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3 选举丁红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1,529,213 股 , 其 中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839,679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孙新生先生、王大宏先生、刘启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孙新生先生、王大宏先 生、刘启亮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孙新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1,529,213 股 , 其 中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839,679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2 选举王大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1,529,213 股 , 其 中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839,679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3 选举刘启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1,529,213 股 , 其 中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839,679 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529,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9,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529,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9,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529,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9,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6%;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答邦彪、方伟律师现场见证。律师事务 所暨律师认为:永安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永安 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