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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孙新生)2019-03-2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
出席公司 2018 年度相关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
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 13 次,股东大会共 3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方式参加董                   两次未出
  姓名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孙新生      13           3            9          1       0       否          2

    2018 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及 2 次股
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的建议。本人认为,2018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
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2018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18 年度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8 年 2 月 2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对年产 3 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3 月 29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
    3、关于《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
   (三)2018年4月9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8年4月25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五)2018年5月18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子公司为美深(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其中,《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
  (六)2018 年6月19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七)2018 年 7月 5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2018 年 8月17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九)2018 年10月18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事项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7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全体董事、监事在
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参观了新建“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
项目”,详实地听取了工作人员对新项目的介绍,了解了整个项目建设及设备调
试运行情况等。除此之外,本人还利用其他参会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时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
公司各方面重要信息的汇报,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关联交易、对外
投资、聘任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股权激励限售股第一期解禁、年度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关联方资金占用、
关联交易、风险投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聘任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参与对公司新一届董事、
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查,确保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
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发表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并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2、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了
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各方面进行核
查和监督。此外,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和市场变化,对公司对外投资考察领域提出
合理化建议。
    3、本人认真学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则、文件,及时掌
握政策动态;经常关注公司及其他上市公司的各类公告,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开展与执行情况,不断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
识和理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本人联系方式:cqap sunxinsheng@163.com。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
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新生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