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王大宏)2019-03-2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
出席公司 2018 年度相关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
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 13 次,股东大会共 3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方式参加董 两次未出
姓名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王大宏 13 4 9 0 0 否 1
2018 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及 1 次股
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的建议。本人认为,2018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
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2018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18 年度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8 年 2 月 2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对年产 3 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3 月 29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
3、关于《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
(三)2018年4月9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8年4月25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五)2018年5月18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子公司为美深(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
其中,《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
(六)2018 年6月19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七)2018年7月5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2018年8月17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九)2018年10月18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事项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7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全体董事、监事在
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参观了新建“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
项目”,详实地听取了工作人员对新项目的介绍,了解了整个项目建设及设备调
试运行情况等。除此之外,还利用其他参会沟通机会,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座谈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与经营管理
层共同探讨经营中的各种难题,并为公司在保健品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政策、产品、
营销、品牌等方面的建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协助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时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
公司各方面重要信息的汇报,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关联交易、对外
投资、聘任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股权激励限售股第一期解禁、年度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关联方资金占用、
关联交易、风险投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聘任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参与对公司新一届董事、
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查,确保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
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发表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并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2、作为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关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特别是年度报告的编制
披露工作。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公司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交流,对内部审计工作
的开展、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落实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
审计前与审计师进行积极沟通,并与其他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审阅会计师提出的
审计策略和工作计划,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3、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关注行业及政策动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同时,时刻关注资本
市场动向,加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认知。为更好地保护投资
者权益,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本人联系方式:shuzheng@vip.sina.com。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
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持续关注行业环境变化,
以及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投资情况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了
解行业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充分发挥自身专长,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大宏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