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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2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之前,董事会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联交

易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

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1、关于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

事项

    公司与黄冈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署一年期限的《设备委托加工框架协

议》已届满。鉴于交易双方在以往能够较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为了继续满足

公司生产设备更新改造的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续签协议是可行的。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定价合理,未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年度合同》的事项

    公司于 2018 年底参股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持有其 20%的股权,双

方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能够更好地为公司提供合格优质的产

品和服务。本次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

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本次

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新生                 王大宏                   刘启亮




                                                   2019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