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之前,董事会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如下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自 2018 年 7 月
5 日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
行了审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签署一年期限的《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已届满。
鉴于交易双方在以往能够较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为继续为公司提供牛磺酸等
相关生产工艺的研发及优化过程中的各项技术研发、设备委托加工和使用等服
务,公司拟与关联方续签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将遵循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此次合作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此次合作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助
于提升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
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孙新生                     王大宏                  刘启亮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