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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0-5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安药业”)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具体办理授信及担保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并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
露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2020 年 5 月 6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向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授信融资,并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具体内容
见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就抵押贷款签署了《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授信额度协议》,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5,000 万元;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3、提款时间:自抵押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90 日内提清借款;
    4、借款用途:借款人应将借款资金用于支付电费和购原材料。未经贷款人
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
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 亿元;
    (2)本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
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被其清偿时确定;
    以上两款确定的债券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抵押物证书号:鄂(2020)潜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1432 号、鄂(2020)
潜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1563 号、鄂(2019)潜江市不动产权第 0014046 号、鄂(2019)
潜江市不动产权第 0014048 号、鄂(2019)潜江市不动产权第 0014052 号。
    三、授信额度协议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
    2、授信额度使用期限: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抵押担保是为保障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事项顺利进行,满足公司运
营相关的资金需求。相关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3、《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