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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1年2月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永安药业” 或“甲方”)因

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公司采购产品,并签署了2021年度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000万元的《买卖合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勇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

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资本:陆佰捌拾柒万圆整

    注册办公地: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0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1615897168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羟乙基磺酸钠及相关精细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其他需

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生产经营的产品);进口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料及机械设备、

仪表、仪器和零配件;生产及销售医药中间体(非成品药)、非压力容器、中药

加工设备、煎药机、包装机、包装材料等其他设备配件,医药化学技术研究咨询

及转让(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条件的必须凭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从事经

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黄冈永安药业总资产为86,744,137.45元,净资产为

76,852,945.86元,营业收入为38,838,423.80元,净利润为5,708,804.70元。2019

年度,黄冈永安药业总资产为88,159,227.11元,净资产为70,728,896.91元,营

业收入为37,688,035.16元,净利润为4,169,633.47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冈永安药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勇先生在黄冈团风注册成立的公司,因

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黄冈永安药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

力。

    4、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黄冈永安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内容:黄冈永安药业向公司采购羟乙基磺酸钠、羟乙基磺酸钠水溶

液产品,具体用量以甲方需求量为准。
    2、采购金额:年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3、定价原则: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所报货物的价

格要随市场行情。单价由原辅料价格、加工费及合理利润构成,如有变动,调价

函以双方盖章确认为准。如合同一方当事人欲调整价格的,也需双方协商并盖章

确认。

    4、数量确定方式:货物交付数量以乙方出厂过磅单数量为准。

    5、货款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电汇付款,乙方根据出厂过磅数量开具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发票总额一周内付清货款。

    6、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建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运用了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工

艺,不仅具备先进的牛磺酸生产工艺,还具有较强的羟乙基磺酸钠生产能力。羟

乙基磺酸钠是生产牛磺酸的中间体,新建项目生产运行后,不仅可满足自身生产

需要,还有富余部分可对外出售。羟乙基磺酸钠为黄冈永安药业的重要生产原料,

此次双方继续达成合作,将实现互利共盈,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与关联方黄冈永安药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是根据公司 2021年经营计划所制定,

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已经

过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公司2020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1年度拟与黄冈

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继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

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按照

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的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审议该
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未发现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同意上述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