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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3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工作中,本人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始终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职、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审慎的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方式参加董                   两次未出
  姓名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孙新生       6           0            5          1       0       否          1

    2020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参加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公正客
观地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同,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20 年度
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0年1月10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1、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事前审查,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0年3月19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

       (三)2020年4月24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3、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4、对《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5、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对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事项进行事前审查,

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对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事项进行

事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9、对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事项

进行事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2020年8月25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

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五)2020年10月21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续签<工业品买卖年度合同>的议

案》进行事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

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六)2020年11月6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外,还通过电话、视频、邮件

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度,充分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考察情况,与公司董事长、

投资相关负责人就医药行业发展及投资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

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报告
期内,定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汇报,适时调查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管理和财务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策和董事会会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

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提前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重

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风险投资、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充分掌
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的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密切关注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与执行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保障全体

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本人一直注重学习和研究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规

章制度,时刻关注政策动态,不断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的认识和理解, 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本人联系方式:cqap sunxinsheng@163.com。


    首先,衷心感谢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0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的发
展战略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新生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