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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7 日及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 7,588,600 份锁定期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届
满,现将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和锁定期
       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
  份7,988,6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7.6元/股,其中7,588,600股用于
  2020年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400,000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内转让。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588,600股已于2020年12
  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议案》,
同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400,000份由符合条件的35名认购对象全
部认购。本次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为7.6元/股,锁定期为12个月,自预留
份额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公告》。
    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
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2020年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7,588,600份锁定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截至2021年12
月3日,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7,588,600份锁定期已届满,对应的
标的股票数量为7,58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二、 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7,588,600份额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
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
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
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出售完毕,
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在存续期届满前未出售完毕的,可
  在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
  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届时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发生包括持有人出资方式、
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
  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
  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