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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9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潜江永

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关于2022

年度与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并

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

司董事会对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

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

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2022 年度与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前,已经过我们

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赵纯祥                张   冰               韩建涛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