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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2-06-29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39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 亿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购买。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
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
益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
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财务收益,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
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概述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含)人民币 8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授权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
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授权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到期,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将重新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
    2、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不
超过 7 亿元(含),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授权期内购买的单笔理财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
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4、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
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委托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作框
架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
任等。
    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
险可控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仍会经过严格地
评估,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
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等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内部日
常管理和报告程序、监督和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同时
公司将关注市场,加强投资前的市场及产品分析,严格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规
定,严控风险。
    2、计划财务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
投资期间的管控及投资后的账务处理等工作,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
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

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量充沛。在充分保障公司日
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
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选择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在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
为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该委托理财事项的审
批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