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6-29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4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发展需要,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安科技”)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由于凌安科技部分土地房产权证仍在办理,为支持其
发展,公司及凌安科技其他股东决定按持股比例共同对该授信提供担保,最终以
公司和凌安科技其他股东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一、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凌安科技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公司及凌安科技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
对该授信提供担保。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向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最高综合授信 3,000 万元融资额度,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期限
为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止。
鉴于上述申请授信及相关融资合同将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到期,继续续约需
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董事会的重新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具体办理担保的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之日起生效,同时前次董事会相关授权将自动终
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0949850306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潜江经济开发区荆河源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聚羧酸系减水剂单体、减水剂、混凝土用添加剂、表
面活性剂、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制造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备
制造及销售;乙酸酐(2634)、环氧乙烷(981)、钠(1582)批发(无仓储);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凌安科技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永安药业 846.84 50.8
2 张勇 662.62 39.75
3 夏昌培 113.36 6.8
4 代亮 44.18 2.65
合 计 1667 100.00
3、关联关系说明
凌安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8%股权。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6,854,718.04 193,120,833.62
净资产 115,609,583.67 114,033,427.48
资产负债率 44.11% 40.95%
负债总额 91,245,134.37 79,087,406.14
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00.00 3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86,912,323.65 74,815,017.1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 抵押、诉 0 0
讼与仲裁事项)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2,323,710.21 71,590,214.59
利润总额 10,643,461.40 -855,132.51
净利润 11,112,988.84 -398,265.17
5、经核查,凌安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
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凌安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申请授信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
经营,该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基本没有带息类负债,具备一定的偿债
能力。凌安科技将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提款,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持有凌安科技50.8%的股权,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授信提供
担保,体现了公平、对等。公司此次为凌安科技提供担保涉及金额不大,财务风
险可控,对公司正常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担保对公司和股东均无不利影响,
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出现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有助于解决其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凌安科技提供担保事项
是基于凌安科技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解决其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
济效益,且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92.49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公司和凌安科技其他股东签订正式的担保协议后,将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
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