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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0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
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
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与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

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

成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
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
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

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合法,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
署相应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定
价政策及依据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情况,且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及时。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认为:公司对外

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未发生违规对外
担保事项,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六)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三公”原则,真实、
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保障了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不存在
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
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3 年监事会的工作重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监事会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加强学习和业
务培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
相关会议,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资金的合规与高效利用,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三)加强工作沟通,依法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协调沟通,
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公司内部审计联合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