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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3-1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
事,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玉
熙先生主持,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对公司提交的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349,121.4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28,155,966.18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035,389.91 元,减去分配 2021

年度股利 0(含税)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54,469,697.68 元。

    2022 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0,353,899.0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76,566,130.70 元,减去 2022 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4,035,389.91 元,分

配 2021 年度股利 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02,884,639.87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

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比例。因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54,469,697.68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294,68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预计派发

现金 29,468,250.00 元(含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转增。

    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2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批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计提 2022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值损失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