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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信永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12-11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1-045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2月6日以
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9日下午1:30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
路238号柏彦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
监事会主席王振山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
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同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全文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核实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