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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信永益: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12-03-30  

						           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永益”、“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联信永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 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
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4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071.3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928.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
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
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增加募集资金净额
840.30 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768.93 万元。其中投资项目资金 21,200.00
万元,超募资金 25,568.93 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严格进行存储和使用管理。
               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计划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项目节余
                                                                    比例

        联信永益电信运营商下
  1
        一代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4,895.00      4,144.33       84.66%           750.67

        联信永益数据应用集成
  2
        系统                            4,491.00      3,818.57       85.03%           672.43


  3     联信永益 IT 服务平台
                                        2,600.00      2,239.55       86.14%           360.45
        联信永益电信网络资源
  4
        管理系统                        4,710.00      4,015.53       85.26%           694.47

        联信永益无线数据网络
  5
        系统                            4,504.00      3,790.64       84.16%           713.36

  6     加:利息收入                                                                  144.63

  7     减:手续费支出                                                                   0.16

                  合   计                                                            3335.85

      截至 2012 年 3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节余募集资金 3,335.85 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 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投入,联信永益拟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全部节余(含利息收入 144.6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联
信永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联信永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335.85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7.13%,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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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联信永
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实际运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联信永益本次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朱      彤                       王    保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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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