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资质、审计工作质量符合监管部门 要求。 2、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续聘京都天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京都天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范玉顺 支晓强 张一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