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信永益: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2-03-30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2-016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3,335.85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在完成上述事项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 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
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4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071.3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928.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
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
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增加募集资金净额
840.30 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768.93 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严格进行存储和使用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项目节余
联信永益电信运营商下一代业务
1 4,895.00 4,144.33 750.67
运营支撑系统
2 联信永益数据应用集成系统 4,491.00 3,818.57 672.43
3 联信永益 IT 服务平台 2,600.00 2,239.55 360.45
4 联信永益电信网络资源管理系统 4,710.00 4,015.53 694.47
5 联信永益无线数据网络系统 4,504.00 3,790.64 713.36
6 加:利息收入 144.63
7 减:手续费支出 0.16
合 计 3,335.8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节余募集资金 3,335.85 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的原
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故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1、结合业务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公司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在满足
募投项目正常运作的前提下,通过广泛调研、评估设备优越性及性价比,节约了
设备的采购成本。
2、严格控制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随着公司业务的深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需要补充更多的流
动资金以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时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3,335.85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 承诺事项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在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
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够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如下: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公司在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联信永益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335.85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7.13%,含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联信永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联
信永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