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范玉顺 支晓强 张一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