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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信永益: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07-12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2 年 7 月 12 日,该授
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权也符合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
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所获授权益与其所任职务相匹
配。


    因此,同意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2 年 7 月 12 日,并同
意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支晓强                  张一弛                  李锦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