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信永益: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苏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3-01-07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苏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聘任苏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前述人
员的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
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基
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苏勇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聘任苏勇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4、同意聘任苏勇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聘任苏勇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支晓强 张一弛 李锦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