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年效益薪酬 的独立意见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业绩考核评价、效益薪酬核算符合《北京联信 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董事会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方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发放高 级管理人员年效益薪酬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支晓强 张一弛 李锦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