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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信永益: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3-11-29  

						北京 联 信 永 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北 京 千 方 科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13]第 839 号




                中 联 资 产 评 估 集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月 二 十 七 日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摘       要 ............................................................................................................................ 2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二、评估目的 ...............................................................................................................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0
   五、评估基准日 ......................................................................................................... 11
   六、评估依据 ............................................................................................................. 11
   七、评估方法 .............................................................................................................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1
   九、评估假设 ............................................................................................................. 25
   十、评估结论 ............................................................................................................. 2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2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4
备查文件目录 ................................................................................................................ 36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
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
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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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联 信 永 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购买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3]第 839 号
                                         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北京
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北京千方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
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
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7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北京千方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
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的净资产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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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1.92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234,809.50
万元,较其净资产账面值增值211,307.58 万元,增值率899.11%。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
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7 月 31 日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
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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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联 信永 益 科 技 股份 有 限 公 司 拟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购买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3]第 839 号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千方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
单位为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一) 委托方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8 号 10 层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 赵余粮
      注册资本:13706 万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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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05204670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
(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
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租赁;技术进出
口等。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9 号 1 幢唯实大厦 901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注册资本:5010 万元人民币
      1、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
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机械设备、办公用机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专业承包。
      2、历史沿革:
      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提供智能交通全面解决方案、出行
信息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已建成交通信息化解决方案,交通信息采集、
处理、发布和运营的完整产业链及成熟的运营管理、服务模式,核心技
术和产品涉及智能交通的动态交通信息服务,电子收费和智能化交通管
理等方面。
      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为北京中
交千方科技有限公司,由夏曙东、赖志斌、张志平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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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并于 2008 年 5 月 26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
为 11010801105688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业经北京华维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30 日出
具“华维信验字(2008)第 10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各股东出资情
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夏曙东                  8.00                         80.00
      张志平                  1.00                         10.00
      赖志斌                  1.00                         10.00
      合计                    10.00                      100.00
      2009 年 4 月,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千方公
司”)向北京中交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3,00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
本为 3,010.0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北京华维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14 日出具“华维信验字[2009]第 V0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夏曙东                                 8.00                        0.27
      张志平                                 1.00                        0.03
      赖志斌                                 1.00                       0.03
      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99.67
      合计                                   3,010.00                    100.00
      2009 年 5 月 11 日,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资
2,00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5,01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北京华维
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9 年 5 月 11 日出具“华维信验字(2009)第 V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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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曙东                                 8.00                        0.16
      张志平                                 1.00                        0.02
      赖志斌                                 1.00                        0.02
      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99.80
      合计                                   5,010.00                    100.00
      2009 年 6 月 18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名称由
北京中交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北大千方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 5,000.00 万元出
资分别转让给夏曙东、张志平和赖志斌,转让金额分别为 4,117.234 万
元、441.383 万元和 441.383 万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夏曙东                                    4,125.234                  82.34
      赖志斌                                    442.383                    8.83
      张志平                                    442.383                    8.83
      合计                                      5,010.00                   100.00
      2011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同意夏曙东将其
所持公司 584.166 万元出资转让给高未。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
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夏曙东                                    3,541.068                  70.68
      赖志斌                                    442.383                    8.83
      张志平                                    442.383                    8.83
      高未                                      584.166                    11.66
      合计                                      5,010.00                   100.00
       2、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止 2013 年 7 月 31 日,被评估企业资产总额为 38,693.98 万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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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额为 23,501.92 万元,实现主营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4,678.80 万
元。公司近 3 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表 1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3 年 7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8,693.98               43,804.16          40,287.23

        净资产                 23,501.92               13,823.12           5,884.57

         项目               2013 年 1-7 月           2012 年               2011 年

       营业收入                    0                   795.68              1,764.65

       利润总额                4,678.80               7,938.55             1,674.80

        净利润                 4,678.80                7,938.55            1,674.80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被评
估单位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四)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
方。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决议,同意公司置出拥有的除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
10 号楼以外的其他全部资产、负债(以下统称“拟置出资产”)其中拟
置出资产中等值于 2.5 亿元部分与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合计持有的千方集团 100%股权、吴海持有的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412.2 万股股份(占紫光捷通股本总额的 3.4932%)以及北京世纪盈
立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 48.98%股权进行等值置
换(千方集团 100%股权、吴海持有的紫光捷通 412.2 万股股份以及世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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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盈立持有的北京掌城 48.98%的股权统称为“拟置入资产”),拟置
出资产作价超过 2.5 亿元部分由前述置换主体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支
付,拟置入资产作价超过拟置出资产 2.5 亿元部分由公司向置换主体发
行股票进行对价支付。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
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
北 京 千 方科 技 集团 有 限 公司 全 部资 产 及 相关 负 债, 账 面 资产总额
38,693.98 万元、负债 15,192.06 万元、净资产 23,501.92 万元。具体
包括流动资产 11,906.35 万元;非流动资产 26,787.63 万元;流动负债
14,218.06 万元;非流动负债 974.00 万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 2013 年 7 月 31 日的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资产负债表,该会计报表经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审计。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值 816.10 万元,占评估范围内总
资产的 2.11 %。主要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及办公设备等。

      1. 实物资产主要分布在千方集团办公区内。
      2. 存货主要包括在产品(在施项目),主要为企业承揽的流量交通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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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系统软件开发等项目。
      3.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设备类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
备。其中:机器设备主要为低温干燥箱、光纤熔接机、会议室扩音设备
等,共 63 项;车辆共 4 项,均已办理车辆行驶证,正常使用;电子设
备共 1409 项,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等电子设备,目前均正常使
用。
      4.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4 家控股子公司:紫光捷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持 55.95%股权;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持 100%股权;
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持 51.02%股权;北京掌城传媒有限公司持 100%
股权。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系统软件及财务软件。具体包
括:微软软件、OA 系统、彼速之星及金蝶软件。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止基准日 2013 年 7 月 31 日,被评估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无表
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
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
额。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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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7 月 31 日。
      此基准日是委托方在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
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
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
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 经济行为依据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2013 年 11 月 1 日)。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3.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9.1);
      4.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通知(证监发
行字[2007]302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 年 11 月 28 日
国务院第 197 次常务会议通过);
      6. 财企[2009]第 46 号《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
问题的通知》;
      7. 2009 年国家工商总局第 39 号令《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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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
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9.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 230 号);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6.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8.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9.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10.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1.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
号);
      12.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机动车行驶证》;
      2.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 294
号);
     2. 《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1997]4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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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2010]127 号);
     4.《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 号);
     5.《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2012 年 7 月 6 日起执行;
     6. 201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国海关出版社);
     7. 其他参考资料。
      (六)其它参考资料
     1.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2. wind 资讯金融终端;
     3. 《投资估价》[美]Damodanran 著,[加]林谦译,清华大学出版社);
     4. 《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 3 版)》([美]Copeland,
T.等著,郝绍伦,谢关平译,电子工业出版社);
     5. 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
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
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
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
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
行股份购买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
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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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估。由于涉及同等规模企业的近期交易案例未能获取,本次评估未
选择市场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企业经营比较稳健,其未来年度收益可以合理估计,因此本
次评估选择收益法。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
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
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
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清查调整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2)应收类账款
      对其他应收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
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
     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
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
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对其他应收款,根据单位的具体情
况,分别采用个别认定法和账龄余额百分比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
计。
       对关联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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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
考财会上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
风险损失。根据评估人员对债务单位的分析了解、账龄分析、并结合
专业判断等综合确定,账龄 1 年以内(含 1 年)为 1%(其他应收款为
5%),1~2 年(含 2 年)为 10%,2~3 年(含 3 年)为 20%,3~4 年(含
4 年)为 50%,4~5 年(含 5 年)为 80%,5 年以上为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类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
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3)预付账款
      对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
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
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未发现供货单位
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以核实后账面值
作为评估值。
      (4)应收股利
      对应收股利的评估,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
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实下属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证实应
收股利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相符,以调整后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
      (5)在产品(在施项目)
      在产品(在施项目)主要为企业正在进行的项目成本。
      评估人员查阅项目合同、原始结算凭证和账簿等有关资料,并向有
关项目组人员了解项目概况。经核查,该公司承揽的项目主要为交通信
息服务项目,这部分在产品(在施项目)的账面价值能够如实反应项目
成本,故本次评估在产品(在施项目)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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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
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审计报告和有关
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被
投资单位进行评估。根据各项长期投资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适当的
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均具有控股权。
      对控股子公司长期投资的评估方法为:
      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
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
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
      对控股子公司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
公司、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掌城传媒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
结论的理由: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获利能力的量化和现值化,而企业
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因此运用收益法评估能够真实地反映企
业整体资产的价值,更能为市场所接受。收益法能弥补成本法仅从各单
项资产价值加和的角度进行评估,未能充分考虑企业整体资产所产生的
整体获利能力的缺陷,避免了资产基础法对效益好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
企业价值低估、对效益差或企业发展前景较差的企业价值高估的不足。
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各子公司全部为轻资产的企业,凭借技术
领先优势、良好的声誉、产品销售和成本控制优势和现代化产业价值链
管理优势等无形资源,使企业能够在相关行业领域中实现较高的净资产
收益率和销售净利率。因此,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各子
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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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
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2)固定资产
      1)设备类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
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 重置全价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全价,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
用状态下的各种费用(包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综合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
      A、机器设备的重置全价
      1)购置价的确定
      主要通过向设备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询价、及参照《2013 机电产品
报价手册》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
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
算确定购置价。
      根据国家发布的税收政策,企业购入的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所支付
的增值进项税可以抵扣,本次项目根据国家税收政策采用不含税价格确
定购置价。
      2)运杂费的确定
      以不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
卸、运输、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同时,
按 7%的增值税抵扣率扣减应抵扣的增值税。购置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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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再计取运杂费。
      3)安装工程费的确定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
与参数手册》,按其各占设备原价的不同百分率计算确定。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的确定
      本次评估不存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5)资金成本的确定
      本次评估不考虑资金成本
      故本次机器设备的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不含税)+运杂费(不含税)+安装工程费
      B、运输车辆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
辆的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
条例》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全价,
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现行含税购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C、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慧聪商情》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并结合具
体情况综合确定电子设备价格,同时,按最新增值税政策,扣除可抵扣
增值税额。一般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即:
      重置全价=购置价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能使用的电子设备,参
照二手设备市场价格确定其重置全价。
      ② 成新率的确定
      1)机器设备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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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
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则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2)车辆成新率
      对于运输车辆,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
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
      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3)电子设备成新率
      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或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或成新率=(1-实际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③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企业购买的办公用操作系统软件以及财务软件等。
本次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
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凭证。经核实表明账、
表金额相符。办公软件类资产以现行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4)其他非流动资产
      对长期待摊费用,在核实支出和摊销政策的基础上,以评估目的实
现后的资产占有者还存在的、且与其他评估对象没有重复的资产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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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3、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
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
值。

      (三)收益法介绍

      1、概述
      根据国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国际和国内类似交易评估惯例,本次评估同时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
      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
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企业在未来预期的净现
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
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
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
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
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
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2、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评估对象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
本次评估以评估对象的母公司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基本评估
思路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基准日前后经营状
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
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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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
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负债);呆滞或闲置设备、
房产等以及未计收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其为基准
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3)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
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  BD                                       (1)
      式中: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PC  I                                     (2)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 1
                           P                                            (3)
                              i 1   (1  r ) i
                                               r (1  r ) n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C: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 C 1C2                                      (4)

      C1: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
值;
      C2: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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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
      I:评估对象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收
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5)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
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
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r  rd  wd  re  we
                                                                            (6)
      式中: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D
                           wd 
                                 ( E  D)                                    (7)
      We: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E
                           we 
                                 ( E  D)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
权益资本成本 re;
                           re  r f   e  (rm  r f )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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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e   u  (1  (1  t )      )                       (10)
                                                  E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t
                           u 
                                            Di
                                1  (1  t)
                                            Ei                              (11)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t  34%K  66% x                                  (12)
      式中:
      K:未来预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委托方召集本项目各中介协调会,有关各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
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
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
估项目组人员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
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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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1、听取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
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
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
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
对流动资产中的存货类实物资产进行了抽查盘点。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
法。
      对主要设备,查阅了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对通用
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对房屋建筑
物,了解管理制度和维护、改建、扩建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6、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7、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
估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及负债审核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
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
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
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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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
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
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
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
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
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
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
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
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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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
      6.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
虑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7.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 38,693.98 万元,评估值 256,767.92 万元,评估增
值 218,073.94 万元,增值率 563.59 %。
     负债账面价值 15,192.06 万元,评估值 15,192.06 万元,评估值无
变动。
     净资产账面价值 23,501.92 万元,评估值 241,575.86 万元,评估
增值 218,073.94 万元,增值率 927.90 %。详见下表。
                                 表 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7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11,906.35            11,906.35                  -                 -
 2   非流动资产
                                       26,787.63           244,861.57       218,073.94            814.08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5,931.58           243,909.01       217,977.43            840.59
 4         投资性房地产
                                                -                   -                  -
 5         固定资产
                                           440.76              525.56            84.80              19.24
 6         在建工程
                                                -                   -                  -
 7         无形资产
                                            32.29               44.00            11.71              36.25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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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资产总计
                                   38,693.98         256,767.92     218,073.94         563.59
 11   流动负债
                                   14,218.06          14,218.06              -                 -
 12   非流动负债
                                      974.00            974.00               -                 -
 13         负债总计
                                   15,192.06          15,192.06              -                 -
      净 资 产(所有者权
 14
              益)                 23,501.92         241,575.86     218,073.94         927.90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的净资产为
23,501.92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234,809.50 万元,较其净资产账面值增值 211,307.58 万元,增值率
899.11%。
      (三)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4,809.50 万
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41,575.86 万元,评
估结果低 6,766.36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
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
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在子公司层面,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中长期股权投资均采用收
益法的评估结果。在母公司层面,千方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的产业链布局,
其母公司未来主要负责整体集团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北大千方、紫光捷
通、掌城科技和掌城传媒等下属子公司负责业务承做。出于整体考虑,
母公司收益法评估中需将其管理费用等支出在现金流中体现。
      上述原因导致整体收益法评估结果低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四)评估增值的原因及评估结果的选取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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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增值较大,主要原因是评估对象收益的持续增长,而推动企业
收益持续增长的动力既来自外部也来自内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1)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评估对象为智能交通行业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是“十二
五”国家重点发展和提升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随着我
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的智能化管理、公共交通的信息化服务、
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的科技化成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心的重
点问题,已成为城市乃至国家集约化、经济化和科学化发展水平的典型
代表。智能交通不仅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更因为智能交
通产业 3G 通讯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技术的广泛
应用且应用效果明显,使其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行及重点支持的产业
领域。近年来,我国在城市智能交通和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上陆
续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不仅为加快促进智能交通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
的环境,也为智能交通领域的科技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2006 年 2 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将“交通运输业”列为我国 11 个重点领域之一,并
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确定为优先主题。
      2008 年 4 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办法》将“智能交通技术”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
      2011 年 4 月,交通部印发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
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包括:1)推进交通基
础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运行监测网络基本
建成;2)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行业核心数据库 100%建成;该
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会使智能交通行业受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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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10 月,交通部发布了《2012-2020 交通运输业智能交通发
展战略》。该文件是中国第一部以政府文件形式发布的智能交通战略,
标志着智能交通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交通部启动的新一代智能交通
系统发展战略和应用物联网技术推进现代交通运输策略研究两个重大
研究项目,为未来 5-10 年的发展进行了谋划。
      2013 年 5 月,“2013 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大会”上,工信部副
部长尚冰表示,为促进交通行业信息化,工信部将全力推动新一代信息
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加快新技术产品及新业务在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研
发、推广与应用,同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合作。
      2013 年 6 月,交通运输部在 18 日召开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
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进会”上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交通运输绿色循环
低碳科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大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科技研发与推
广,加快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建设。
      (2)评估对象行业发展形势长期仍将看好,市场需求旺盛。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绿色、畅通、便捷”越来越成
为现代交通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的核心要求,日益综合、多样、复
杂的交通运输体系使现代化的交通服务需求急剧增长,道路运输带来的
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也日益突出,逐步成为经济
和社会发展中的全球性问题,智能交通行业应势而生。
      2011 年以来,多达 200 个以上地方政府推出的智慧城市规划及系统
建设,充分表明未来城市交通智能化的建设和发展趋势,随着政府投入
力度的不断加大,智能交通行业的发展将迎来良好的机遇。根据中国交
通运输协会智能交通(ITS)技术应用委员会的测算,预计整个行业年平均
增长率在 20%以上,到 2020 年仅在国内全行业的市场规模就接近 2,000
亿元。一方面,已经初步实现智能交通系统覆盖的东部城市仍然有升级、
更新及开发新功能、新服务的需求,各大城市仍受交通拥堵等问题困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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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智能交通系统仍有大量需求;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绝大多
数道路包括高速公路的信息化水平较低,现有的机电系统利用率低,带
来了对智能交通系统的大量需求。
      《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交
通运输部仍将大力提高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现代科技技术的应
用,提升行业的科技管理水平,推进构建现代交通运输和物流业。这些
都明确指出未来智能交通行业的发展方向就是通过信息化建设和现代
科学技术应用水平的提升,全面推动传统交通运输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十二
五”期间基本建成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运行监测网络,干线公路网
重要路段监测覆盖率达到 70%以上。
      规划同时对评估对象主要从事的 ETC 系统、高速公路管理和运行
系统等业务增长确定了明确的目标。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国
高速公路 ETC 平均覆盖率达到 60%,ETC 车道数达到 6,000 条以上,
ETC 用户量超过 500 万个;建成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协同管理与信息服务
系统;建成若干有较好应用实效,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区域物流公共
信息服务平台等。
      除行业市场的产品以外,评估对象面向公众出行服务市场的产品也
受到公众用户的欢迎和政策的鼓励与支持。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背景
下,居民对便捷、畅通出行的需求与日俱增。《2012 中国手机应用市场
年度报告》中显示,中国智能手机用户已经达到 3.8 亿。随着智能手机、
车载移动终端的普及,以及居民信息消费意识的提升,评估对象综合交
通信息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3)评估对象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力
      ① 行业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
      在城际智能交通领域,评估对象已累计承建 500 余项高速公路机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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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其中包括河北大广南、湖北麻武、浙江杭金衢等数十个中标
金额超亿元的大型项目,业务遍布全国 28 个省,有多个项目被列入科
技部火炬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对高速公路机
电行业业务有深刻的理解。
      在城市交通信息化领域,评估对象参与了 863 项目等重大国家计划,
积累了良好的技术和人才优势。评估对象城市交通信息化产品曾经九次
获奖,其中包括国家交通规划系统和数字城市项目奖等。
      在智慧出行领域,评估对象在全国拥有近 30 个大中城市的实时路
况数据,并正在整合全国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实时路况信息,数据产品
和服务已经在汽车制造商、互联网、移动运营商、手机用户中广泛应用,
使用评估对象数据的客户端数量庞大。移动互联网云+客户端产品及
LBS 应用是移动互联的重要应用模式,未来移动终端对数据服务需求会
进一步加大,评估对象已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并已得到市场的认同。
目前已有百度、腾讯、中国移动等多家知名企业与评估对象签定了合作
协议。
      同时,评估对象参与了 2011 年 1 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
发展改革委与日本新能源和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共同发起
《中日智能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暨“绿翼——新交通信息系统项
目”。通过该项目的积累,评估对象巩固了在公众综合出行信息服务方
面的技术优势。评估对象作为唯一的民营企业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智能
交通技术和设备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将以评估对象为依
托,推动并引领科研结果与产业、与资本结合、与国际结合。建成行业
的创新中心、开放的服务中心、人才的培养中心、北京智能交通产业发
展的重要支撑和核心动力。
      ② 不断增值的品牌优势
      多年的高品质项目为评估对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信任,积累了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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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的品牌知名度、评估对象认可度和美誉度,深得客户的信任。评估对
象工程优良率较高,参与建设的工程赢得鲁班奖、飞天奖、国家优质工
程奖等众多殊荣。
      ③ 高素质、专业化的团队凝聚优势
      评估对象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和系统的建设中形成了高素质的核
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团队凝聚优势较为明显。评估对象长
期坚持以优秀的企业文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吸引并留住人才。评估对
象核心管理团队一直保持稳定,且具有丰富的商业智能行业经验和企业
管理能力,对中国智能交通行业有深刻的理解。
      根据企业规划,千方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的产业链布局,其母公司
未来主要负责整体集团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北大千方、紫光捷通、掌
城科技和掌城传媒等下属子公司负责业务承做。由于下属子公司均采
用收益法定价,而千方集团母公司作为其整体产业链的一部分,也适
宜采用收益法定价。故本次评估取收益法评估结果做为最终评估结果,
即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4,809.50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
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
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
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及被评估
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
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2、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
资料,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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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
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
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
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
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不能够
用于其它任何经济行为。同时,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
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
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
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
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
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
责任。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
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
向他人公开。
      (三)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
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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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一年,自
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至2014年7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
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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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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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济行为文件;
      2、    审计报告(复印件);
      3、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5、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6、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8、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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