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信永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3-11-29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信永益
股票代码:002373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俭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931 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 10 号楼
联系电话:010-8751300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新股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申请;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持股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4
第一节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联信永益 指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俭
千方集团 指 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紫光捷通 指 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千方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千方集团持有其 55.95%的股
权
北京掌城 指 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千方集团的控股
子公司,千方集团持有其 51.02%的股权
紫光股份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38,
持有紫光捷通 22.56%的股权
建信投资 指 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重庆森山 指 重庆森山投资有限公司
中智慧通 指 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启迪控股 指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紫光捷通
4.19%的股权
世纪盈利 指 北京世纪盈立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掌
城 48.98%的股权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陈俭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71964042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931 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 10 号楼
联系电话:010-8751300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
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联信永益拟向夏曙东、夏曙锋、赖志斌、张志平、中智慧通、建信投资、重
庆森山、紫光股份、启迪控股、世纪盈立及吴海发行 36,844.68 万股股份购买其
持有的千方集团合计 100%股权、紫光捷通合计 30.24%股权以及北京掌城 48.98%
股权在与上市公司 2.5 亿元等值资产置换后剩余的 2,571,765,122.46 元部分。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俭持有联信永益 33,226,862 股股份,占联信永益总股
本的 24.2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陈俭仍持有联信永益 33,226,862 股股份,
但是由于联信永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导致的股本增加,陈俭持有联信永益的
股权比例将变更为 6.5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俭 33,226,862 24.24% 33,226,862 6.57%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买卖联信永益挂牌交易股份
的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买入/卖出 交易方式 成交量(股) 成交均价(元/股)
20130507 卖出 网上交易 1,000,000 11.43
20130604 卖出 网上交易 1,280,000 6.14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
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3、《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俭
2013 年 11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俭
日期:2013年11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联信永益 股票代码 0023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陈俭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
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
多选) 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3,226,862 持股比例:24.24%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33,226,862 变动比例:17.67%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俭
签字:
日期:201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