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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信永益: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7-01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4-033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46,655,031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48.79%,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24,264,5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8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超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于进进律师、陈惠燕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3、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7.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董事候选人夏曙东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2)董事候选人屈山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3)董事候选人齐联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4)董事候选人夏曙锋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5)董事候选人周洲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6)董事候选人王业强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7.2 独立董事候选人

(1)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海涛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霄仑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3)独立董事候选人慕丽娜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监事候选人孙大勇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2)监事候选人韩婧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9、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8,017,15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票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90,292股,反对0
股,弃权0股。持股5%以下的关联股东夏曙锋(代表公司股份数8,974,305股)回
避表决。
   10、审议通过《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11、审议通过《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
0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陈惠燕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