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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15-04-2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
[2008]第 57 号)、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68,006,482.8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8,031,069.2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5,997,541.37 元,扣除分配 2013 年度的现金红利 0.00 元、送股股利 0.00
元,2014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53,977,872.29 元。

    公司 201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05,507,7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
派发 50,550,771.90 元,剩下的未分配利润 3,427,100.39 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      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及分配情况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4 年           50,550,771.90      249,235,995.19             20.28%
    2013 年               0.00                                        0%
    2012 年               0.00                                        0%
    公司在保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按照章程规定向股东分配
现金股利,符合公司章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
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10%。”的规定,公司的分红政策、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
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
基础。
      三、2014 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1、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企业长远持续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之现金分红预案。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将主要运用于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加大公司研发投入、进行业务拓展及保证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开展等方面。
    四、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
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
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对公司2014
年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表示同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马海涛                  刘霄仑                  慕丽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