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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05-21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3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
个交易日(2015 年 5 月 18 日、19 日和 2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相关公告,披露了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
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
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
实后将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
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5、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本公司预计 2015 年 1-6 月盈利约 9,505.97 万元至 12,098.51 万元,详见
2015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公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