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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2015-07-11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4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
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
信心,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方科技”)控股股
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管理层制定了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的方案:
一、      增持计划
    大股东及管理层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等)在公司股票复牌后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1、      增持人: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慧通”)
    增持计划:中智慧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 100%控股的公司。公司
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智慧通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认购
0-4,514,672 股变更为认购 4,514,672 股。中智慧通承诺认购的公司非公开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须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通过。
    2、      增持人:公司管理层
    增持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后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合计增持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增
持资金变动的上下限为 10%。管理层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体增持
计划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万元)
        屈山                      董事、副总经理                                180
       夏曙锋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1510
        周洲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000
       孙大勇                       监事会主席                                   60
        韩婧                          监事                                       30
        谢昀                          监事                                       20
        于晓                        副总经理                                     40
       孙学军                       副总经理                                     60
        吴海                        副总经理                                    100

                           合计                                                3000



二、      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大交通”战略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
投资的价值,大股东及管理层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大股东及管理层增持公司股
份,能够与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      其他说明
    1、         大股东及管理层承诺:
    夏曙东、中智慧通、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张志平、赖志斌
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且持有公司股份在 5%
以上时,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管理层承诺:本次增持股份在
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2、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   公司将继续关注大股东及管理层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公司基本面良好,预计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变动幅度为 10.00%-40.00%,公司将继续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加强内部管理,
加快投资并购步伐,坚持“大交通”战略,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用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