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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与首开鸿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5-11-20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8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首开鸿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鸿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
如下: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协议签订后即正式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视发展需要续签协议。
    4、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
期的风险。
    5、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千方科技 2015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
投资。

    二、     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首开鸿城是经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
批准成立的以物业管理服务为主业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为 1 亿元人民
币,成员企业 42 家。公司是以物业管理为主业,旗下拥有 6 家全国物业管理一
级资质的总部型企业,在管规模近 3400 万平方米,年经营收入 13 亿元,项目涵
盖住宅、商业、办公、学校、军产等多种类型。“首开物业”连续五年蝉联“中
国物业服务领先品牌”,2015 年“首开物业”品牌价值达 14.36 亿元。
    首开鸿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首开鸿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过任何交易。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基于在智慧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丰富经验和已有社区运营管理
的市场基础和领先优势,结合公司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交通信息服务等方面
丰富的经验和行业领先地位,在智慧停车、智慧出行、智慧社区等方面开展以下
合作:
    1、在社区增量停车位、停车位错时分享建设与运营等方面开展合作。首开
鸿城依托已有的 300 家以上社区物业管理与停车运营资源,积极配合公司选择合
作落地的前期实验场地与推广支持。公司为合作实施提供全套的技术、产品和解
决方案;同时,公司还将整合自身已布局的商建立体停车场库与路侧停车资源和
首开鸿城一起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停车服务,打造更完善的停车服务体
系。
    2、围绕社区居民智慧出行的需求,公司将从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用车服务、
火车飞机票务、目的地接驳、停车服务等方面提供全套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的解决
方案,并结合首开鸿城已有的社区资源和公司的交通信息服务、票务服务资源,
共同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根据上述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双方另行适时研究共
同出资运营智慧停车、智慧出行、智慧社区等相关产业事宜。
    3、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汽车租赁、汽车共享、社区便捷物流等智慧社区以
及智慧城市领域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作为国内智能交通行业领先者,专注“大交通”行业信息化、智能
化建设和服务。与全国性综合性的社区服务公司首开鸿城的合作,将加快公司在
社区方向的停车服务业务特别是停车位错时分享服务的拓展,进一步完善公司停
车业务整体布局。作为综合交通出行服务运营商,本次双方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有利于公司的技术、资源与运营能力与社区居民出行需求的直接对接,提高公司
的综合出行服务相关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内容,提升运营服务能力,从而更好的
服务于社区居民出行用户。
    2、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该
协议而对首开鸿城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
体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的项目协议尚未签
署,正式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
期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
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