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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5-12-18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9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
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680,497 股,每股发行价格 38.56 元,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799,999,964.32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73,873,283.8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0582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
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80,000.00 万元,拟用
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1    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               208,112.20          180,000.00
                    合计                          208,112.20          18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不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
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
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
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截止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万元)
号
     北京千方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                                          11050161510000000056       177,387.29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合计                                                           177,387.29

     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监管银行收取账户年费后的金额。

     截止2015年12月17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7,387.29万元;公司第三次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1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滚动使用。至此,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387.29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以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结构化存款和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
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4、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得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
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
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
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
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
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
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人核查意见
 作为千方科技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本次千方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计划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120,000 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决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12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
利于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按
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
金 12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
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不超过过 1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