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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16-03-03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3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质押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 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的通知,因个人融资需要,夏曙东先
生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6,400,000 股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3 月 2 日,到期购回日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夏曙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9,795,20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8.94%,其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29,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2%,占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80.92%。
    夏曙东先生全资控股的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汇
通”)共持有公司股份 41,210,228 股,不存在质押的情况。中智汇通与夏曙东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014 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夏曙东及中智汇通等交易对方签订
了《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协议约定:本协议中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3-2016 年度,夏曙东及中智汇通等承诺
公司所购买资产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7,000.00 万元,
21,889.94 万元,26,832.41 万元和 31,628.51 万元。若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
期期末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对应的预测净利润,则根据
协议约定采取公司回购夏曙东等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本次被质押冻结
的股份有可能涉及到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条款中通过回购股份方式对未
完成利润进行补偿。公司所购买资产 2013 年和 2014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7,554.00 万元和 22,547.25 万元,完成了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已披露《2015 年度业绩快报》,2015 年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650.18 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包括所购
买资产)运营状况良好,效益稳定,夏曙东作为参与利润补偿协议的交易方触发
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较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夏曙东先生关于质押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