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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配合下,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从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列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至第三十八次会议,
共列席 15 次董事会,出席了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听取
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很好的履行
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6 年 2 月 5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大
厦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千方科技对外
投资设立重庆市千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于千方科技对外投资
发起设立北京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联合创新中心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监事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21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9
号唯实大厦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
大厦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
大厦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23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
大厦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6 年 10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
实大厦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6 年 12 月 1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五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唯实大厦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
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
载,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新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为公
司 2016 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其所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三)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

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范信息传

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

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现已建立

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

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017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