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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5-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
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 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HE NING                   刘霄仑                       慕丽娜




                                                  2017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