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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8-24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6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

                                      1
  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4 日(周一)

      7、 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9 月 4 日(周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 B 座 1 层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夏曙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屈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尹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夏曙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王业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张兴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慕丽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黄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陈荣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孙大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孙霖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2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 1、2、3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第四届董事会应选非独

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本次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 2 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4 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 1、2、4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以及相关候选人简历

详见 2017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夏曙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屈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尹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夏曙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王业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张兴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慕丽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黄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陈荣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3.00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选举孙大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1                                                          √
                   监事
                   选举孙霖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2                                                          √
                   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 2017 年 9 月 6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 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6 日(周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 B 座 5
层证券事务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 B 座 5 层
    联系人:康提
                                     4
  电话:010-50821818
  传真:010-50822000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73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6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9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                                               √
                               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1.00                                                          应选人数(6)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夏曙东先生为第四届
       1.01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屈山先生为第四届董
       1.02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尹建平先生为第四届
       1.03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夏曙锋先生为第四届                 √
                                            8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业强先生为第四届
        1.05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兴明先生为第四届
        1.06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2.00                                                   应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慕丽娜女士为第四届
        2.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峰先生为第四届董
        2.02                                               √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陈荣根先生为第四届
        2.03                                               √
                       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3.00                                                   应选人数(2)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孙大勇先生为第四届
        3.01                                               √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孙霖先生为第四届监
        3.02                                               √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注:1、对于累计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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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

则该票作废。

    2、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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