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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5 日以邮
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3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
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 B 座 1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夏曙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夏曙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至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屈山先生、夏曙锋先生、张兴明先生、吴海先生、
韩婧女士、刘增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夏曙锋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张兴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第

                                     1
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兴明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
定。张兴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
   联系电话:010-50821818
    传    真:010-50822000
    电子信箱:securities@ctfo.com
   邮政编码:100085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康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康提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
    联系电话:010-50821818
    传    真:010-50822000
    电子信箱:securities@ctfo.com
   邮政编码:100085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曹广运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至第
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7、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夏曙东、屈山、张兴明,其中夏曙东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陈荣根、夏曙东、黄峰,其中陈荣根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慕丽娜、屈山、黄峰,其中慕丽娜为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峰、慕丽娜、陈荣根,其中黄峰为主任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2
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
的二分之一。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9 日




                                   3
附件:
    上述选举、获聘人员中,夏曙东先生、屈山先生、夏曙锋先生、张兴明先生、
慕丽娜女士、黄峰先生、陈荣根先生的简历详见 2017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他
人员简历如下:


吴海:男,1970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5 年 3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技术工程师;1996 年 4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清
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交通与控制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2002 年 12 月至今就职
于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吴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70,094 股,持股比例为 0.83%。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韩婧:女,1980年4月生,本科。曾先后就职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燕
莎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历任会计、总经理助理、战
略发展部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在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
理;2008年5月至2014年6月在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品牌战略部总监、
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历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理、市场开发中心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韩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刘增禹:男,1973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机场管理处场建科员、副
科长、队长、书记,场务管理部副经理、飞行区分部经理、管理部经理、党总支
书记。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北京首
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中国民用航空局
运输司司长。刘增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康提:女,1984 年 2 月出生,本科,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2012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康提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康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广运:男,1970 年 1 月出生,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
胜利油田第五十五中学教师、北京安必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9 年 10 月
至 2014 年 1 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内控部
总监。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在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审计内控
部总监和法务部总监、综合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内审负
责人。曹广运先生拥有财务、审计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曹广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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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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