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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
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
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慕丽娜                   黄   峰                      陈荣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5 日